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智读政策丨上海市和北京市调整2024年度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

Time:2024年08月23日 Read:234 评论:0



上海

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,自2024年7月1日起,本市社保缴费基数的上限调整为36921元/月,下限调整为7384元/月。本市2023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2307元/月。


北京


7月31日,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北京市医疗保障局、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发布《关于统一2024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通告》,明确从2024年7月起,凡在本市参保的企业职工,基本养老保险、失业保险、工伤保险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(含生育)的月缴费基数上限为35283元,下限为6821元。


自2024年7月起,在市、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,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,以及在各街道(乡镇)便民服务中心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,缴费基数可以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之间选择。


其中,参保人如选择缴费基数上限,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7056.6元,月缴纳失业保险费352.83元;如选择缴费基数下限,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364.2元,月缴纳失业保险费68.21元。


如果参保人未按期办理申报手续,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依据本人上一年度的缴费基数确定。如果上一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、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低于今年的下限,那么今年的社保缴费基数以2024年下限来确定。医保缴费基数为定额,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576.32元。


此外,本市2024年度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确定为35283元,月缴费基数下限为7057元。





来源丨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、北京日报

图片丨壹图网

编辑丨中智上海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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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签: 社会保险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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